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城)建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建部《綠色建築标識管理辦法》(建标規〔2021〕1号)和《湖北省綠色建築标識認定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鄂建設規〔2022〕3号,以下簡稱《細則》)要求,現就做好綠色建築标識認定(以下簡稱“标識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标準
新建民用建築标識認定執行《綠色建築評價标準》(GB/T50378-2019),工業建築标識認定執行《綠色工業建築評價标準》(GB/T50878-2013),既有建築改造标識認定執行《既有建築綠色改造評價标準》(GB/T51141-2015)。
二、申報資料
标識認定申報資料按照《細則》要求,簽字蓋章齊全,申報單位對材料的真實性、準确性和完整性負責。申報時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湖北省綠色建築标識申報承諾書》(模闆見附件1)。
2.《湖北省綠色建築标識申報書》(模闆見附件2)。
3.《湖北省綠色建築标識自評估報告》(模闆見附件3)。
4.相關證明材料(材料清單見附件4),包括:
(1)申報單位簡介、資質證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等;
(2)項目審批相關文件、工程驗收材料、檢測報告、申請項目的業主委員會或使用單位出具的用戶意見;
(3)能效測評報告、綠色建築技術總結報告;
(4)與标識認定相關的施工圖審查合格文件、施工圖、各相關專業計算書、節能設計專篇、現場圖片和視頻等技術文件。
申報時提交全部資料的電子掃描版光盤2份。
三、标識認定
1.一星級标識認定項目申報資料報送至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門,由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門組織評審。
2.二星級标識認定項目申報資料送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門初審,初審通過後送省建設科技與建築節能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科技節能辦”),由其組織評審。
3.三星級标識認定項目申報資料送省科技節能辦初審,初審合格後,推薦通過住建部綠色建築标識管理信息網(http://lsjz.jzjn.mohurd.gov.cn)申報,由住建部組織評審。聯系人:劉甯琳、宮玮,電話:010-58934548、010-58934972。
四、相關要求
(一)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開展星級綠色建築創建工作,發動建設單位積極申報标識認定。省住建廳将其納入各地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發展年度工作目标責任考核。
(二)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門于每季度第一個月10号前,将本地區上季度通過标識認定的項目名稱、規模、建築類别等信息報送至省科技節能辦。
(三)對需要獲得綠色金融支持的項目可進行預評價,預評價按照《關于加快推動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築産業發展的通知》(鄂建文〔2022〕45号)附件2《湖北省綠色建築标識預評價工作規程》執行。
聯系人:阮帆、楊世濤
電話:027-87715785,郵箱:550390050@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中南路14号住建廳還建樓709
郵編:430000
附件:
1.湖北省綠色建築标識申報承諾書
2.湖北省綠色建築标識申報書
3.湖北省綠色建築标識自評估報告
4.湖北省綠色建築标識申報證明材料清單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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