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城)建局:
根據住建部有關文件及《關于加強裝配式建築預制混凝土構件質量管理的通知》(廳〔2022〕2077号)精神,經研究,決定對全省裝配式建築生産企業部品部件質量開展檢查。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内容
(一)各地住建部門對轄區内裝配式建築生産企業部品部件質量監管情況。
(二)項目參建各方落實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質量管理主體責任情況。
(三)裝配式建築生産企業部品部件質量管控情況和執行相關标準情況,主要包括:
1.生産質量管理體系建設、人員配備是否符合要求;
2.生産設備、試驗室運轉是否正常,台賬是否完備;
3.原材料、構配件、産品質量是否受控;
4.生産方案是否落實。
二、檢查安排與步驟
(一)企業自查(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各地住建部門督促轄區内裝配式建築項目參建各方、部品部件生産企業按照檢查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建立相關機制和落實相關要求。
(二)市州檢查(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20日)
各地住建部門對轄區裝配式建築項目參建各方對部品部件産品質量管控責任落實情況及生産企業質量管控情況進行檢查。
(三)省廳抽查(具體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省廳組織對各地住建部門落實部品部件生産質量監督管理和企業日常管控、自查情況進行抽查,并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三、有關事項
(一)精心組織,務求高效。各地住建部門和裝配式建築項目參建各方、部品部件生産企業要高度重視部品部件質量管控和本次檢查工作,加強領導,制定方案,細化任務,落實責任,嚴密組織好自查和檢查工作。
(二)消除隐患,提升質量。對自查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要切實督促整改到位。對不符合要求的生産企業或部品部件,責令企業限期整改,整改期間部品部件不得應用于建築工程,規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當事企業及所生産部品部件不得繼續開展生産和銷售工作。
(三)廉潔自律,遵守規定。檢查組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疫情防控有關規定。
市州檢查及整改情況于11月25日前報送至省建築事業發展中心。
聯系人:省建築事業中心質安處 雷宇
聯系電話:027-87362280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