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局、城管委(局),武漢市水務局,各有關建設、設計、施工、造價咨詢等單位:
為加強我省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有效發揮市政公用設施的功能,服務市政公用設施維修養護工程的投資和計價,維護工程建設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範、标準,結合我省實際,我廳組織編制了《湖北省市政公用設施維修養護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全費用基價表》(以下簡稱“本定額”),經審定通過,現予發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定額是編制期内市政公用設施維修養護工程生産效率社會平均水平的反映,在确定工程造價時,應結合工程具體情況、市場價格信息等要素參考使用。
二、本定額自2022年9月1日起實施,與本定額對應的原定額同時停止使用。2022年9月1日前已進行招投标或者已經簽訂合同的工程,仍按原約定執行。
三、本定額由湖北省建設工程标準定額管理總站負責管理和解釋,在執行中出現的問題,請及時反饋。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2年8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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